岭东培训是经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授权的学历鉴定办理点,欢迎前来申请办理。
学历认证手续说明
认证递交材料说明
申请学历认证复议办法
岭东是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指定办理点
【学历鉴定】 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各地受理点一览表(2007-8-18)
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各地受理点一览表省内各地市地址联 系 电 话广州市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7楼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020-85593011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三楼省贤才科教服务中心020-37605485、31826983天河区林和西路101号计经大楼二楼(天河人才中心) 020-87554453-3006天河区燕岭路495号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20-37093932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海珠人才中心020-34370929 番禺区市桥平康路德胜广场四楼番禺人才中心020-84621543花都区花城路41号花都人才中心020-86836003、86832663黄埔区大沙东路221号二楼黄埔人才中心020-82286816、82286323湾区逢源路133号、芳村大道西育才街1号荔湾人才中心 020-81376113、81580718 广东省自考服务网(网上申请办理http://www.
学历认证手续说明一、我中心受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的委托,代办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手续;但由于送省验证至返回结果需要一个过程和时间:1、省内证书自受理之日起约20天;2、省外证书自受理之日起约30天;3、中外合作、国外、境外证书自受理之日起约80天。
【学历鉴定】 深圳岭东培训中心是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指定办理点(2008-7-11)
深圳岭东培训中心是深圳岭东培训中心是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指定办理点。
【学历鉴定】 申请学历认证复议办法(2007-8-31)
申请学历认证复议办法一、申请人在收到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结论后,如有异议,可在原受理单位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省学历认证中心提出复议申请;二、申请复议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书面申请书;(二)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三)相关证明材料;(四)有异议的认证结论原件;三、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可包括:入学录取名册、通知书、学籍档案资料、毕业审核表、毕业派遣(报到)证以及能帮助核实其毕业证书真实有效性的其他相关资料,或线索性的说明材料;四、学历认证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复议申请后,按认证工作程序进行重新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明确答复。
认证递交材料说明
一、国内学历学位认证递交材料
(只限于国民教育系列,党校教育和军队教育不在此认证之列)
个人认证所交材料:
1、《认证申请表》
2、交验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全部统一用A4纸)
单位认证所交材料:
1、《认证申请表》
2、单位委托函及经办人身份证
3、需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证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鉴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清单(含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层次)
个人委托他人办理认证所交材料:
1、委托函
2、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认证申请表》
4、交验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